有关已备案网站核验的通知
云港互联  云港互联  2010-10-09  云港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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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函[2010]64号

文件要求,我公司开展存量网站(指2010年6月20日前备案成功的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

核验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1、我司所有备案都必须在线上传:

   1)、网站备案真实信息核验单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在我司网站顶部资料下载内下载)

   2)、备案主体为个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扫描件

   3)、备案主体为公司: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或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
       
       4)、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扫描

   5)、网站负责人的照片

       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填写后扫描。

2、以上工作要求在10日内完成。

3、因没有及时提交真实性核验材料导致的网站被暂停而带来的相关损失,由网站主办者自行承担。

请广大用户积极配合国家相关政策,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若有相关问题,请登录我司网站咨询我司在线客服,或致电咨询,咨询热线:400-600-2641

昆明云港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201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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